企業做善事 捐動物運輸籠 更新日期:2009/06/03 04:09 〔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台 燒烤n>灣動物緊急?酒店工作炴岸p組」日前獲得北部某跨國企業捐?新成屋?00個大型航空運輸籠,預計可協助約150隻中小型貓狗進行跨海認 九份民宿養任務。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表示,救援小組將在台灣救援的傷殘犬, 房屋貸款跨海送到歐美等國認養,3年多來,已護送超過1000隻貓狗赴美找到新家;運送過程使用的「航空運輸籠」,因規格特殊 結婚西裝,價錢昂貴,每個約4千多元,而且無法回收再利用,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倪京台表示,此次獲贈100個航空運輸籠,市價約40萬,但該企業為 借貸善不欲人知,不但沒在運輸籠印上LOGO作廣告,只透過聯絡窗口低調表示,「老闆就是愛狗人士,只想為台灣流浪動物盡一份心力」。 取自>http://tw.ne 買屋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03/78/1kkfq.html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酒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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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特Dunter 丹特住在化為廢墟的古老城寨碉堡中,他們很少現身。主 酒店經紀p 西裝x">色情小說要 襯衫是用突然出聲的方式嚇人。當廢墟中迴蕩著詭?21世紀房屋仲介妒犖V打聲、摩擦聲時,就是丹特在搞鬼。如果這些聲音突然變得比平 室內設計時更大聲時,就是有壞事要發生的前兆。 在蘇格蘭有不少相傳是由妖精們建造的古老城寨的廢墟 西服。這類城寨在建造時,有把活人或動物活埋在地基底下當祭品的習慣。這種在建築物底下埋活人當人柱的傳說在世界?關鍵字廣告U地都有。在蘇格蘭,也有人認為血紅帽和丹特這類妖精,就是由這些被活埋的人類或動物怨靈變化而來的。 以上全文皆非貼文,為本人親手 濾桶一字一句打上去的!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租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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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8舊聞:國家戰略與終戰指導 【Comment】 I am not even aware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news. What surprised us is that it was the new dated back on September 2008, just three months more MYJ h 開幕活動as taken his office. I found the news from here, a kind of scenario of 2012. It could be good as well as disaster. N 土地買賣o comment on this. 國安會擬國家戰略 軍方未參與●聯合報(2008.09.08)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王光慈/台北報導】2008.09.08 02:41 am 消息人 商務中心士透露,國安會正秘密研擬「國家戰略」,把確保我國生存發展的基本原則形諸文字。這是政府首度制定國家戰略,內容包含本國、兩岸與國際等面向,這份國家戰略將指導我國?建築設計憎茪Q數年的走向。 據指出,草擬中的國家戰略,以「厚植政經實力」、「尋求兩岸和解」及「建立國際高度」為三大主軸,每個主軸再規畫政治、經濟、外交、軍事與兩岸關係等施行方針。國家戰略?商務中心w接近完成階段,但文字還有待最後修正。 據了解,軍方並未參與國家戰略的研擬,而是被動等待政策指導底定後,再做軍事戰略的調整,已沿用多年的「有效嚇阻、防衛固守」戰略構想,也將大幅修正。 國安高層正撰寫「終戰指 小型辦公室導」,一旦兩岸開戰,將根據國家人力、物力和財力現況,並考量人民意願及可接受損失的限度,設定戰爭停損點,其中包括停戰時機、方式和內容。 國家戰略的觀念,脫胎自「大戰略」定義是「協調和指導一切國家資源,以達政治目的」。民進 辦公室出租黨政府曾在二○○六年發表「國家安全報告」,與國家戰略性質類似,但重點仍在國家安全,較為狹隘。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指示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研擬層次更高、內容更完整的國家戰略,據指出,馬政府的國家戰略,跳脫安全與軍事的侷限性,高度是放在國家層次,除 房地產了戰時,也包含平時的討論,是國家總體性的規畫。 草案指出,台灣一方面必須以更開放、健全的經濟體制面對挑戰,一方面還要致力政治改革,以「清新民主」尋求道德高度;一旦兩岸和解不如預期,走向兵戎相見,經濟雄厚實力與政治道德高度,也會為台灣爭取到足夠國際支持,構建?永慶房屋w全防衛網。 知情人士表示,過去民進黨政府以「台獨」為發展方向,刻意強化「主權」意象,結果兩岸關係緊張,國際友邦也互信盡失。台灣是小國,面對近距離威脅,必須務實、彈性面對現實狀況,不能再讓僵硬的意識形態主導國家戰略。 http://seamxr.com/2008/09/10/%E7%B5%82%E6%88%B0%E6%8C%87%E5%B0% 東森房屋8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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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台灣平民政府公告(100808) 【Comment】The announcement is very interesting. It claims if TCG is merely a political group of foreign country the president of the US does not need to attend the opening ceremony. However, it claims TCG is a transitional government under laws of war. Pr 酒店打工esident Obama has the oblibation to attend the ceremony for the US is the conqueror of Japan Empire and Obama is the successor of the C-in-C of the Pacific War, Harry Truman. Legally, Japan did renounced " 吳哥窟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in San Francisco Treaty (SFPT) of 1951. However, the history turned another way. That makes the "renunciation" unfinished. The "renunciation" then becomes an "inten 辦公室出租tion". Japan could not breach the rule of estoppels though if circumstances unchanged. Someday when the issue is ready to be settled, Japan and "the legitimate government of Formosa" should be together finish the process under the US, "the G2000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of SFPT.The question left is what government will be "the legitimate government of Formosa"? People are still fighting for opposite directions. 台灣平民政府公告,很有意思:若此為國外政治組織的成立酒會,美國總統無義務參加;若此為太平洋戰爭事?膠原蛋白A為戰爭法下軍事組織的轉型程序,作為太平洋戰爭的最高統帥(C-in-C),美國總統有義務(或派代表)參加。很細緻的推論。 日本在SFPT中聲明「放棄」福爾摩沙與澎湖的「所有權利、權利名義與主張」(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是「禁反言」(estoppels)的事實;然而,因為程序並未發動,日本在SFPT中?情趣用品滿u放棄」只還是一種聲明或意志表示。 從條約程序而言,未來某一時刻需要解決台灣地位問題時,還需要日本出面,在美國的主導下,完成這一程序,將台灣交給「當地合法政府」。而從政治上說,此「當地合法政府」目前仍是open的。兩股力量仍在拉鋸中。 100808台灣平民政府公告 「有關2010年9月8日在Washington D.C.之Four Seasons Hotel, 小型辦公室所舉辦祝賀台灣平民政府駐美代表處成立酒會,將會發放邀請函。」 台灣民政府如果是屬於政治性質之台灣臨時政府,那麼,美國總統Obama並無義務參加為祝賀「台灣國政府成立」所辦之酒會,但是,如果是依照國際戰爭法所規定之法理性質之「台灣美國軍事政府臨時諮詢機構」,那麼,法理上美國總統Obama,以繼承太平洋戰爭的日本征服者,美國總統杜魯門之現任繼承者(s ARMANIuccessor)身份,其是直屬台灣美國軍政府「總指揮(Commander in Chief)」,不止美國國防部和白宮都有不可推卸之責任,必須關心日本台灣佔領地的一切事務,因此,美國總統和國務卿與國防部長,有義務參加為祝賀「台灣地位正常化」起始所辦之酒會。 台灣平民政府將舉行酒會活動,正式告知「所有相關人士,有關法理上和政治上之意義和目的。酒會會場除美國國旗、台灣平民政府旗、台灣代 婚禮佈置表旗,也不能遺漏日本國旗。畢竟,9月8日是日本和以美國為首之同盟國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之紀念日。即使和平條約已生效58年,然而,台灣仍是美國和日本間之「未完成法理事務(unfinished legal business)」。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10/201008070947341205.htm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酒店兼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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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鐵了心,鳩山站著聊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Comment】 鳩山曾對Obama說,trust me。三心二意的結果就是,站著聊天。 這池春水,是鳩山自己吹皺的。鳩山本意也不是壞,讓日本站起來。問題是輕浮加上天真,將 房屋買賣原本已經綁緊的線頭鬆開,還越鬆越多。現在變成事件失去主軸。再加上人民解放軍總司令小澤不必來美了,已經可以斷言鳩山無法解決。此事,美國已鐵了心,後座力如何,待觀察! 反正,就 澎湖民宿是美軍繼續駐日而已~ 美日關係春寒料峭 鳩山見不到歐巴馬 ●中央社(2010.04.08) 即將在美國華府舉行的核子安全高峰會議中,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未能安排與美國總統歐巴馬會談。美軍駐日本普 土地買賣天間基地遷移問題已使得美日同盟關係降溫到春寒的局面。 美國白宮發言人吉布茲(Robert Gibbs)6日宣布,12日到13日在華府舉行的核子安全高峰會議中,預定與歐巴馬進行正式高峰會的有中國、印度、德國等9國元首,沒排入日本?酒肉朋友C 鳩山昨天被問到這個問題時表示,那是美國的判斷,他無話可說,但他表示,有關美軍駐沖繩(琉球)普天間基地遷移問題,想透過某種形式向美方表達看法。 日本外交人士表示,鳩山和歐巴馬無法正式舉行高峰會談,但正努力磋商,希望兩人能有 買屋短暫性的接觸,情況會比站著聊好些。 鳩山政府先前表示,普天間問題會在5月底前解決,鳩山希望將這項決心及討論的進度等直接傳達給歐巴馬。 日本政府原本希望趁鳩山出席核子安全高峰會議時,安排與歐巴馬會談,但是自從去年11月歐巴馬訪日與鳩山舉行高峰會以來,兩 面膜人就沒能好好坐下來談。 有關普天間問題,去年11月鳩山親口向歐巴馬說「Trust me(請相信我)」,但之後他言詞反覆,原本說3月底之前要擬出政府方案,現在僅止於他有「腹案」,這讓美方對他失去信賴感。 鳩山周邊的高官表示,普天間問題未能找出解決眉目的話,現在鳩山與歐巴馬即使舉行高峰 房屋出租 會也無話可談。鳩山政府內部及執政黨民主黨內部很多人認為普天間問題要在5月底之前找出解決之道可能很難。 除了鳩山之外,被視為日本政壇最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民主黨幹事長小澤一郎原本考慮是否接受美方邀請訪美,但昨天傳出他可能不會訪美。 小澤認為他必須忙今年夏天的參議院選舉,另外因普天間問題正進入討論?系統傢俱瑤L整期,他不希望讓外界認為他與鳩山在進行雙重外交。 今年2月,主管亞太事務的美國助理國務卿康貝爾(Kurt Campbell)訪日時,邀請小澤訪美,小澤表露意願利用4月底5月初連假訪美,並期待與歐巴馬會談。他曾邀日本民主黨的幹部,想組個約150人的訪美團。 但是後來美方有人批評說,小澤又不是政府領袖,安排小澤與歐巴馬會談沒道理 酒店打工。 民主黨的議員有人表示,如果最後變成小澤無法安排見到歐巴馬,他的影響力將降低。990408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4080105&pType1=PF&pType0=aOPL&pTypeSel=&pPNo=1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九份民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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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鳩山捐款造假問題 【Comment】 鳩山開始屁股痛了?至少有絛蟲。 東京地方檢察廳傳喚鳩山捐款問題相關人員 ■共同社(200 買屋網9.10.03) 關於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的資金管理團體 褐藻醣膠在政治資金收支報告書上偽造個人捐款者記錄問題,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房屋買賣w開始傳喚收支報告書上被記載名字的人進行調查。檢方可能正式就此展開調查,並傳喚曾負責會 酒店兼職計工作的前秘書,以查明偽造記錄問題的真相。  鳩山已經承認偽造記錄的事實並下結論稱其為前秘書個人的獨斷行為。 褐藻醣膠檢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查清背後事實受到關注。  自稱“舉報鳩山由紀夫之會”的團體7月舉報稱,鳩山及曾擔任鳩山的資金管理團體會計負責人的 買房子2名秘書涉嫌違反《政治資金規正法》。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於是展開調查。  舉報稱鳩山的資金管理團體“友愛政經懇話會”2004年至2007年的收支報告中寫 買屋有已經死亡的人士的捐獻記錄,認為鳩山監督不力。  金融郵政改革擔當相龜井靜香3日上午就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展開調查一事表示,“鳩山首相一直以來都在進行解釋,這不是首相本人的 辦公室出租嫌疑”。他還表示“若有嫌疑當然應該按規定進行搜查,眾議院選舉之前就預料到檢方會進行搜查”。(完)http://china.kyodo.co.jp/modules/fsStory/index.php?sel_lang=tchinese&storyid=74400 【相關閱讀】鳩 景觀設計山將查日美核密約 共同社2009.09.10溫和的不悅下續查美日核子密約國家寶藏是假國家謊言是真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房屋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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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斯楚的「冷屁股」,以及「兌換披索」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美國內部批評歐巴馬和獨裁者查維斯握手,而卡斯楚則出面當攔路虎檔下勞爾的「願意」。卡斯楚被美國暗殺數不清的多次,還搬上電影,當然很難除去這個陰影(也或許有實際政治 好房網的考量)。 不過,這篇報導中,隱晦卻有意思的是「減少對美籍古巴人匯錢給古巴的家人時收取的稅」這句話。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到底?借貸O什麼稅呢? 卡斯楚下的古巴,人民幾乎無文盲,識字率99.8%,人均GDP是9,500 USD,並不是想像中的民不聊生,但極權統治下自由是缺少的(建議那位創意枯竭的「房仕龍」應該搬過去住、被管一管),金融當然也不例外 術後面膜。 以前古巴的美元與古巴披索可以自由兌換,但從1993年起逐漸引入兩種貨幣的制度:一種是原本的「古巴披索」(Cuban peso, CUP),一種是「古巴兌換披索」(Convertible peso, CUC)。但因為民間美元數量太大,故給予寬限期(grace period 訂做禮服),在2004年11月起實施。 美元只能兌換成古巴「兌換披索」,但好像過去台灣進口必須繳交CIF到岸總價值的1%給「婦聯會」的「勞軍捐」一樣,古巴要徵收高達10%的手續費(surcharge)。而原先宣誓1比1的匯率,最後也透過規定成為1比1.08的固定匯差。 這兩項規定加起 婚禮佈置來,使得美元轉換為古巴兌換披索的成本高達20%。這個20%除了是國家從中打秋風之外,還這樣阻止了人民脫離國家經濟管制的可能性;另一原因是古巴在美僑民很多,怕因此而有了政治管制之外的聯繫。 至於「古巴披索」與「兌換披索」之間的關係,古巴國民可以用1「兌換披索CUC」兌換24「古巴?租屋網鳦磷UP」,要以25「古巴披索CUP」兌換1「兌換披索CUC」。 古巴對於歐元、墨西哥披索以及日圓等其他貨幣,並未設立此差別規定。 這是國家經濟與政治統治的手法之一。 老卡斯楚為美古關係降溫 ■BBC(2009.04.22) 對於古巴總統勞爾近日對美國釋放的善意,老卡斯楚指出弟弟的話被誤解了。 古巴和美國的關係看似能 有巢氏房屋夠打破50年的敵對狀態。 但這個共產主義島國的前領導人菲德爾﹒卡斯楚卻試圖降低人們的期望。 他的弟弟勞爾早前表示,願意與美國討論任何議題,包括政治犯和人權問題。 勞爾的表態得到華盛頓的正面回應,總統奧巴馬還談到了與古巴展開新的一頁。 不過美方卻提出一些交換條件,包括要求古巴釋放政治犯,減少對美籍古巴人匯錢給古巴的家人時收?G2000熊|。 而82歲的老卡斯特羅在最新一期發表全國所有國營報紙上的社論卻指出,弟弟的講話被誤解了。 老卡斯楚提出,如果要釋放政治犯、並將他們放逐到美國,美方就必須釋放5名因為間諜罪而被判長期徒刑的古巴人。 與此同時,他還為匯款徵稅措施辯護,指出不是所有古巴人有親戚在美國,因此把一小部分錢分配給那些最需要的人,這種做法是公平的。 雖然這位前領導人 租屋網已經三年多沒有公開露面,不過他的定期社論依然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他在早前的社論中以客氣和尊重的語氣稱呼奧巴馬,不過這次則形容奧巴馬在美洲峰會結束時表現得自大。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8010000/newsid_8013400/8013458.stm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辦公室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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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抵抗權 ■尤清(美麗島雜誌1979年 8月~11月) 【Comment】 2008年台灣選民在謊言中選出一位中國統治者,於是,自己的基本政治權利,甚至人權都現縮到戒嚴時代。 現在,已經有多人開始講「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而30年前的《美麗島雜誌》刊出尤清所著的〈論抵抗權〉,讓我們得以在較短的時間內掌握這概念的來龍去脈。 現在,是轉登這篇「老文章」的時候了。民主是脆弱的,假設人民都不當一回事,都視為當然。同時,也體認公民自己是要負責任的,在投票時更是如此。 論抵抗權 ■尤清(美麗島雜誌1979年 8月~11月) 雜誌編者案:對統治者運用「不正的法」(Unrichtiges Recht)以侵害人權(如人權宣言中所確立的原則),人民有權反抗(甚至以暴力反抗,即革命的權利),在西,方這項源於自然法的觀念有其久遠的宗教與政治淵源。本文作者是西德海德堡大學的法學博士,就此淵源將「抵抗權」的觀念作一闡述。我國古代,孟子堅持政治以 保濕面膜人民為出發點,以人民為歸結點,肯定人民對暴虐政治的革命權利和對暴虐統治者的報復權利: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梁惠王篇)夫民今而後得反之也:(梁惠王篇)因此,孟子的政治思想成為「針對虐政之永久抗議」(蕭公權先生語)。我們在反省現有之法秩序時,這東西兩大傳統之文化遺產應給我們很多啟示。 (本文)對於掌握統治權力的人之顯然非法行為,人民有權利拒絕服從(被動抵抗權)或運用暴力抵抗(主動抵抗權)。惟抵抗權僅在其他法律救濟手段無能力之時,始得行使;抵抗權並非排除非法行為的通常手段,而僅是迫不得已時的最後手段。 抵抗權的歷史根源有二:1日耳曼采邑法上的誠實義務。2基督徒之順從的傳統。 中古日耳曼傳統的采邑關係,建立在領主與臣屬雙方間相對的誠實義務:領主應照拂並保護臣屬;而臣屬應順從領主。倘領主違背上述義務,臣屬有權離 買屋網開其領土。整個采邑邦國的法秩序,就建立在上述誠實義務之上。領主違反上述誠實義務,也就等於違反其存立所憑藉之法秩序,基於維護此一法秩序之必要性,抵抗權於焉產生。 基督教義之中,存有如下對立之觀點: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從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是掌權柄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第十三章第一節)2「我們必須服從神,而非服從人。」(使徒行傳第五章第二十九節)基督徒在上述對立與矛盾之觀點,尋釋其行為準則。掌權柄的人,受命於神,也應遵照神的意旨行事,倘也違背神的意旨,教會有權去制裁世俗間掌權柄的人。這就是中古時代之教會與帝王權相互對立與衝突之緣由。 Johann von Salisbury (1115-1180)為誅弒暴君立論中,提出:個人,作為全民默認之代表,得弒殺顯然叛離神的意旨且違犯自然律則所確立之秩序的掌握統治權力之人。人民之抵抗,既為權利且為義 酒店打工務。此為抵抗權理論之濫觴! Thomas von Aquin (1225-1274)將掌權者分為非法攫取統治權力者與合法取得統治權力者,對於前者,人民沒有服從的義務,並得叛變;至於後者,僅法院有權解除其統治之職務,在嚴重之情況,法院才得將之處死。 宗教改革時代,Martin Luther (1483-1546)否定弒殺暴君之權利,同時不承認抵抗權。至於Johannes Calvin (1509-1564)則認為掌權者為神之代表,執行神所命令之職務。原則上一般民眾無權抵抗。然而掌權者之下級官僚,得基於其職務所生之抵抗義務,回復暴虐的掌權者所破壞之法秩序。Calvin只隱約地間接承認抵抗權。 儘管宗教改革之先覺者對於抵抗權抱持否定或保守的態度,然而其後世(十六世紀)之基督新教宗教家諸如F. Hotman、Theodore Beza、G. Buchanan、S. J. Brutus 等人,以及天主教宗教家諸如 M. Salamonius、J. Boucher、G. Rossaus等人,皆激烈討論抵抗權。當時,將 長灘島抵抗權之基礎,歸納為:1、統治之主權屬於人民;2、掌權統治之人與人民之間成立統治與被統治之契約;3、僅人民之代表有抵抗與弒君之權利。當時在理調上開創個別人民也有抵抗是西班牙耶蘇教宗教家 Juan. de Mariana(1535-1624)。他認為倘暴政顯現,而且暴君阻撓人民集會並推派代表行使抵抗權之情況下,個人也應有權抵抗及弒君。 中古抵抗權理論集大成的是 Johnannes Althusius(1557-1638)。他提出如下之理論:抵抗權為當時邦國制度之主要成分,也就是整個統治系統不可或缺的一環。統治(契約)關係,就是法律關係。人民是整個邦國統治權力的主人,人民的代表(亦稱長老),推選掌權統治者;統治者應在神前宣誓始能就職。統治者,既是邦國守護者,也是神的僕役。倘統治者遵從神的意旨、自然律則及邦國法律,則人民依照統治契約,有順從之義務。倘統治者,對之有所違反,則長老有義務推翻此一暴君。 抵抗權僅得在如下之條件下行使:1 開幕活動、暴政業已顯然並確定;2、一再警告而不悔改;3、沒有其他解除其統治權力之手段。必須上述條件全部具備,長老始得解除暴虐統治者之職務,而另選賢能。倘此一統治者抗拒,人民得應長老之召集,執干戈加以韃伐,並將之處死。 日耳曼采邑法上的誠實義務與基督教之順從義務,在中古時代,匯集融合成為中古邦國時代之抵抗權,其結構與準則,為後世抵抗權之楷模。 當時邦國時代之抵抗權之主要特徵為:只有長老(或官員)始得行使抵抗權,而個別的人民則無權行使。俟近代個人自由主義盛行,及其對第十六及十七世紀之中古傳統之反抗,抵抗權始因之丕變。抵抗權,是個人維護其自然產生的,超越國家律法之基本權利之所為緊急措施的權利。此一理論之突破,應歸功於 J. Locke (1632-1704)之推動。 近代民主運動展開之後,抵抗權逐步地具體化。維吉尼亞人權宣言(1776年)承認:改善、改組,或撤廢不盡義務之政府,是不可置疑、不可轉讓與不可減損的權利。又同時代之〈法 房屋買賣國人權宣言〉(1789年)第2條訂明:「政治組織體之最終目的,乃維護自然的及不可減損的人類權利。此權利是自由、財產、安全及抵抗壓制。」抵抗權演進成為人民的革命權,在政治文獻上首度出現! 上述二部〈人權宣言〉所揭示之抵抗權,被1793年之〈法國憲法〉採納。該憲法第30條規定:「抵抗壓制是其他人權之總結。」又在第34條也揭示:只須社會全部之一份受壓迫,即視為全體之被壓迫。第35條又明文規定:「政府侵害人民之權利時,人民及其各部分人民所為之叛變是最神聖之權利,而且是至高無上的義務。」此為人類史上首次,也是獨一無二的憲法條文,對於人民有革命權,有所規定。 排除侵害及反抗壓制之另一種形式的抵抗權,為訴願權。1819年德意志的〈吾騰堡邦憲法〉規定:「人人有權,對於官署違反法令之(處分)程序或延遲決定,得向其直接上級官署提出書面之訴願。」又1833年〈漢諾威邦基本法〉也作相同之規定。 現代議會制度之法治國家出現後,抵抗權本應日漸式微。蓋法治國家裡,憲法所確 情趣用品立之基本人權,權力分立、行政權遵守憲法與法律等基則,應有保障,掌握統治權力之人,理當無由暴虐。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之法西斯國家及戰後若干集權主義國家,彼等國家之掌權者,侵害人權之殘酷,尤甚於前人。因此,促使抵抗權復生再現! 戰後在西德之赫森(Hessen)、不來梅(Bremer)及柏林等地業已將抵抗權訂入其憲法。1946年〈赫森邦憲法〉第147條規定:「對於違憲法行使之公權力的抵抗,乃各人之權利及義務。凡知悉他人破壞憲法或意圖破壞憲法之人,有向法院告訴,以追訴刑事責任之義務。」其為人民之權利與義務,並且附帶負有告訴之義務,「倘憲法所定之人民權利,被公權力違憲所侵害」(〈不來梅憲法〉第19條)或「憲法所定之人民權利,公然被侵害。」(〈柏林憲法〉第23條第3項)。上述各邦憲法有關抵抗權之規定,奠立西德基本法訂立抵抗權之礎石。 1968年6月24日西德國會同時將「緊急情況條款」與「抵抗權」訂入憲法。在緊急情況下,如戰爭或天然災害,相對地擴大行政權力;為了平衡行政權力擴大所招 東森房屋致人權之侵害,西德國會適時地,將抵抗權訂入基本法(即憲法),這與其說是公法學界高度智慧之結晶,不如說是西德國會靈活運用政治藝術之表現,它獲得各界的稱許,並非偶然! 〈西德基本法〉第20條第4項規定:「對於任何從事破壞此一秩序之人,倘無其他救濟之方法,一切德意志人民,有抵抗之權利」。上述「此一秩序」包括基本法第20條第1項、第2項及第3項所定原則,即聯邦共和、權力分立及法治國家之原則。 為了進一步詮釋上述抵抗權,有必要討論西德聯邦憲法法院1956年8月17日的所謂「德國共產黨判決」。該判決判定德國共產黨(KPD)為違憲,並應解散。該判決也闡釋抵抗權。「〈基本法〉並未規定抵抗權,然而對於在基本法之秩序中,應否承認抵抗權之問題,並非即予否定。尤其新(憲)法之理解,並非對於反抗顯然非法之政權的抵抗權,陌生見外。何況,經驗顯示,對抗此類(非法)政權,通常之法律救濟手段,無能為力。」(西德聯邦憲法法院判決集第五卷第376頁)。因此,除了國家權力分立與制衡以及建立有效之法律保障,以維護憲法之外,原 裝潢則上尚需承認內歛於基本法本身的抵抗權。(參照前揭第377頁)然而抵抗權應作保守之解釋。抵抗權僅作為「保持或回復法秩序之緊急之權。」換言之,並非作為人民革命之權利。抵抗權所欲排除之非法行為必須已顯然可見,而且為了排除非法,並無其他可預見之有效法律救濟手段,可資利用,才得運用抵抗權作為保持或回復法秩序之最後手段(參照前揭書第377頁)。 憲法學者皆引用上述判決,來詮釋抵抗權。除此之外,尚須作下列說明:抵抗權並非僅指向國家權力機關行使,也得指向任何從事破壞憲法行為(包括著手與預備)之個人行使之。此為抵抗權具有基本人權之第三效力(Drittwirkung)的表現。 基於以上的闡釋,容我作這樣的總結:抵抗權是保持或回復現有法秩序的迫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它源自超越國家實定律法的理性法或自然法,並無待於憲法之明文規定,我們仍應給予承認。 轉引自:http://city.udn.com/1335/307892?tpno=8&cate_no=0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信用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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